为帮助青年教师健康成长,培训新教师的教育职业操守和教学能力,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成都医学院青年教师培训方案》、《成都医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和《学院青年教师培养和管理的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具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有责任和义务对青年教师进行传帮带,结合我院各教研室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青年教师培训计划,具体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在岗培训,使新教师进一步巩固专业思想,热爱教育事业,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和新课程教学理念,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熟悉教育教学环境、教学常规、教师职责和学院规章制度;初步懂得教学规律,较熟练地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能独立承担专科、本科课程,具有较为扎实的科研素养。
二、工作小组
成立人文信息管理学院新教师培训工作领导及考核小组。
组 长:梅挺
副组长:刘永贵 杨晓庆 许东民
成 员:王学成 陈 涛 任伟(体) 任伟(计) 何则阴 王光昶 张 毅
联络员:刘晓琳
三、具体要求
具体要求如下:加本学科1门本科课程的全程教学观摩;参加教学方法和技能的相关训练并达到合格要求;参加教学、教改及教学管理工作,完成学校、二级学院和教研室规定的相关工作任务。
1.独立完成实验(实习)教案、理论授课教案的设计及的撰写,并达到合格要求。
2.独立完成本学科1门本科课程的全部实验(实习)教学工作。
3.能够独立讲授本、专科1门本科课程的部分教学内容。
4.通过承担兼职班主任工作或课外兼职辅导员等其他学生工作,掌握学生管理与辅导的基本能力。
四、培训内容和组织实施
建立院系、教研室二级管理责任制,实行分级组织与管理。
(一)院系
由主管教学工作的负责人领导,根据《成都医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和本院各学科、专业的具体情况,研究制定院系新教师全学年培训计划。
(二)教研室
新教师所在教研室主任负责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教研室根据学科发展需要,指定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对新进教师进行一对一的指导,实施新教师“一对一导师制”和助教制度。由指导教师制定具体的指导计划、培养目标,按照计划实施,培养期满考核验收。培训内容及要求包括:
1.指定阅读相关法规、学校有关文件及相关专业书籍,提升师德修养,夯实理论基础;
2.安排新教师循序渐进参与教学工作,如承担助教任务,参与实习带教、实验指导、辅导答疑等,以帮助新教师熟悉教学程序和环节,并进行培养性讲课;
3.实验课比重较大的岗位须尽可能专门安排半年时间使新教师全面参与实验室工作;
4.培养期满除对新教师进行专业理论、实验技术和教学理论考核外,新教师还须选择本领域相关前沿问进行研究,提升科学素养。
5.助教期间,教研室督促新教师认真记录指导教师及优秀同行的课程教学、写出教学体会,培训期间新教师听课次数不少于10次,每次听课要有记录,已备存档考查。并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试讲该课程部分章节。
6.指导新教师填写《成都医学院新教师在职培训计划考核表》相关内容,新教师完成至少一门课程的完整助教。
五、培训考核
1.新教师完成培训计划后,向二级院系提交一份不少于3000字的培训心得(包括培训收货以及对培训过程的反思与建议两大内容)。向二级学院提交一份五年个人教学发展计划及助教记录、助教总结以及参加验收课程的不少于18课时的教案。。
2.新教师培训考核分理论和实践两部分。考核由二级院系考核小组统一实施。理论考核重点是师德师风、教育理念、教学方法等内容。实践考核以“说课-讲课-评课”方式进行。培训考核成绩由理论成绩、实践成绩构成,其中理论成绩占40%,实践成绩占60%。
六、考核结果与使用
1.考核合格者,由学院统一上报学校相关部门,由学校颁发成都医学院新教师培训合格证书,并作为具有教师资格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必要条件。考核不合格者,需再经过一次完整培训后方可再申请验收;验收仍不合格者,当年工作考核为不合格。
2.学院对培训考核成绩优秀的新教师及其指导教师予以通报表彰,并对新教师及其指导老师予以奖励。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受表扬教师参与学院骨干教师培训计划、提供国内外培训交流机会。
3.指导教师培养青年教师的工作情况纳入岗位考核范围,给予导师一定的教学工作量。
4.新教师培养工作情况及成效均纳入教研室主任的工作业绩考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