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科学研究 > 科研动态 > 正文

关于2015年重点法治研究课题招标的通知

时间:2015-11-05 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市法学会会员: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积极研究“改革开放、转型升级”阶段遇到的法律问题,切实服务和促进我市依法治市和“法治成都”建设,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社科规划办”)、成都市法学会面向社会联合发布2015年度重点法治研究课题指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指南

根据《成都市依法治市实施纲要》部署,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依法治市各项工作全面发展为主题,成都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成都市法学会在广泛收集各单位报送研究题目的基础上,经专家慎重研究、遴选,确定了重点内容并公开向社会予以招标,选题指南如下:

1.修改后的《立法法》对我市立法工作的影响研究

2.国家级新区司法机构设置和运行模式探讨

3.推进成都基层治理法治化问题研究

4.成都公共安全法治建设研究

5.行政综合执法实践问题研究

6.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践研究

7.非诉行政执行有关问题研究

8.执行过程公开程序化设计研究

9.政府信息公开例外规则研究

10.行政执法中的职务犯罪问题研究

11.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法治化研究

12.司法机关法治化建设相关问题研究

13.立案登记制度改革实施问题研究

14.基层司法运力实践与问题研究

15.终身责任制下的法官、检察官职业保障问题研究

16.推进信访法治化工作的探索和思考

17.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制度的探索与完善

18.社会自治法律支撑的思考

19.房产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对策研究

20.生态环境损害与诉讼相关问题研究

21.新时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法律问题分析

22.在蓉宗教教职人员活动状况与管理对策研究

23.全媒体公益普法宣传机制研究

24.基层法治文化建设实施途径研究

二、申请人资格

1.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处级以上行政职务;具有较强的法学研究能力,对申请课题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课题组织管理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和撰写任务。

2.每位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

3.课题申请人单位具备开展课题研究的必要条件或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

4.鼓励实务部门与实务部门之间、实务部门与在蓉高校之间开展合作,组成跨部门、跨学科联合课题组,发挥各自优势,多角度、多层面研究问题、解决问题。

三、研究经费及内容

1.本课题为副省级重点课题,市法学会对通过专家组评审的研究课题予以经费资助。

2.申请人可根据课题指南自行拟定研究题目,应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立足成都、研究成都、服务成都,紧密结合成都实际展开研究。

四、研究期限和成果形式

1.课题完成时间为2016830日。逾期未能完成的,课题申请人3年内、申请人单位1年内不得申报成都市法学会课题。

2.课题最终研究成果为对策应用研究报告,字数控制在800015000字之间。

3.行文规范,学风严谨,文责自负,不得有学术不端行为。课题结项时,将对各课题组提交的研究报告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有学术不端行为的自动作撤项处理,并告知申报单位撤项理由。

五、申报办法

1.投标人填写《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在“成都社科在线”网站http://www.cdss.gov.cn/下载),项目类别请注明“2015年成都市法学会重点法治研究课题”。

2.纸质申请书7份由申报单位报送至成都市社科联(院)规划评奖办公室(成都市锦江区晨辉北路1号,311办公室);申请书电子版同时报市社科规划评奖办(skyc6685@126.com)和市法学会(sccdfxh@163.com)。

3.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1110日,中标课题将在“成都社科在线”公布。

市社科规划办联系人:李春艳  68106616  13982205452

市法学会联系人:曾春华   61889501

 

 

  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成都市法学会

20151012

 

学校站群平台 | 新校区教工住宅建设网 | 迎评促建专题网 | 学校各单位网站 | 学校教务管理系统 | 办公系统 | 学校图书馆 | 学校网络课程 | 学校首页 | 实验教学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