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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中医药文化协同发展研究中心2015年度课题招标指南

时间:2015-10-30 浏览量: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中医药文化建设十二五规划》,制定本招标指南。目的是充分发挥中医药文化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引领作用,提升中医药文化的凝聚力、影响力和竞争力,推动中医药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  课题设置

(一) 重点项目:

1、中医药核心价值体系构建研究

2中国传统文化与中医药文化关系研究

3中医药文化源流及内涵研究

4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研究

5中医药文化宣传普及研究

(二)一般项目

1、发展中医药文化新兴产业研究

2、中医药文化对外传播载体建设研究

3建立中医药文化产业链研究

4、中医药企业文化研究

5、中医药医院文化研究

6、中医药院校校园文化研究

7、中医药产业文化研究

8、相关中医药文化自选课题研究

二、资助额度

重点项目每项资助二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五千元。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

1.申请者所在单位应是具有中医药、或其他科研条件和能力的实体机构,财务独立核算,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并在银行有单独帐户的单位。

2.以全省或地区合作形式联合申请课题,需明确课题牵头单位和课题负责人,明确知识产权归属,课题合作单位以合同形式确认合作关系。

(二)申请人

1.项目申请人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研究工作的在职人员。

2.为保障课题申请单位和申请人权益,课题立项后申请单位和课题组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确因工作需要需更改者,只能实行替补并按规定报批。

三、申请程序

1、申请人须认真详实填写《四川中医药文化协同发展研究中心申请书(合同书)》,报送本单位科研主管部门审核签章。申请人单位科研主管部门于2015425日前将纸质《申请书》一式5份报送四川中医药文化协同发展研究中心(成都市十二桥路37号图书馆三楼),电子文档并同科研项目申报清单发至3164668414@qq.com。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2.四川中医药文化协同发展研究中心对申请课题进行形式审查,凡未按要求填写申请材料、申请经费超过课题最高资助额度均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而不提交专家评审。

3.对形式审查合格的课题,由四川中医药文化协同发展研究中心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经专家评审通过的项目,由四川中医药文化协同发展研究中心审定、签章后,正式下达课题计划。

四、技术要求

1、选题、课题设计、成果应用应体现科学性、新颖性、实用性的特点,并有一定的前期工作基础,主研人员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

2. 研究应结构合理、层次清晰、概念明确、表述规范,能够真正有益于推动、促进中医药文化,中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

3.项目研究时间为二年。

 

 四川中医药文化协同发展研究中心

20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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